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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栖霞区这样拆除“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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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6 22:08:00 | By: ijkl252 ] |
南京栖霞区迈皋桥市场拆 迁造路,本应是造福利民的好事。但如果造福利民的好事只是停留在表明工作上或者成为某些办事人员的利益来源甚至不惜导致民众的颠沛流离,这恐怕是值 得深思的! 事件过程: 迈皋桥菜市场始建于1984年,09年初菜市场拆 迁后,菜市场内两侧同期建造的店门房就成了临街的商铺了。如果出于城建的需要,要进一步对这些店铺进行拆 迁整改,这本来无 可厚非,其实不然。 09年4月初,栖霞区拆 迁主管部门统一下达通知强行拆 迁,大致内容如下:在收到通知6天内自动拆除的住户每平米补贴100元另奖金3000元,超过6天不自动拆除的每天罚 600元,被强行拆除另要住户承担拆 迁的工人工资!照这么算来,如果罚款上不封顶,这条街上有的住户不但房子被拆拿不到1分钱,恐怕还要欠政府一屁股的债,真是悲哀! 该街道住着我一个相识的朋友,一老小6口人,两个念小学的年幼儿子(栖霞区户口)加上一对70多岁的父母要供养,30多平米的房子是他们全在南京唯一的立锥之处,住了20 多年,突然要面对流离失所的境地。这恐怕不是政府所推行的民生工程吧?就算是政府救济房也不止区区30平米吧?更何况要将他们赶出门流浪街头! 事件深思: 1、一个有着25年历史的住房,即便是违建也该有个名分,更何况南京市关于建筑违建的第一部相关法律还是在90年4月才颁布实施的?深圳市可以给历史违建住户下发产权证, 那么南京总也不至于要把人赶出住所流浪街头吧??? 2、临街店铺的拆除后谁受益?实际是由城管部门重新规划摊位租赁给其它的商户,这无异于新的“圈地运动”,从老百姓手中抢回店铺,自己收地租,岂不堂而皇之? 3、南京市政府就迈皋桥市场的拆 迁补贴,真的就是每平米100元的补贴标准吗,会不会某些人从中苛扣谋利?如果真这样,恐怕即使有200平米的房子拆除后连郊区的卫生间都 买不起? 4、我不知道,在中国还有多少这样的事例,或者还将要发生的事例?谁叫老百姓是个无助的弱势群体,那么再“黑暗”些的地方的老百姓又会发生怎样的不公呢?这是我们无法去想 象的! 5、这篇文章或许看到的人不会很多,或许看到的朋友也和我一样愤慨但没有能力去帮助,但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有一颗正义和怜悯的心。但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有一颗正义和怜悯的心。但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还能怎么做? 本日志相关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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